友情链接
首页 » 学院通知 » 阅读正文
学院通知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试行)
发表于: 2019-05-13 16:42  点击:

(经201956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学院办公用品管理,提高办公用品使用效率,避免资源浪费,本着有利工作和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用品范围

包括档案盒、档案袋、文件夹、记录用笔记本、剪刀、订书器、学院宣传册、中性笔、铅笔、打印纸、订书钉、长尾夹、胶带、信封、手提袋等。

二、办公用品的预算、采购

1.行政综合办公室根据学院办公需要,结合库存数量以及消耗情况,定期拟定办公用品采购预算报告,经学院同意后进行统一采购;

2.学院各办公室常规性购买办公用品,应列明采购清单,并向行政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行政综合办公室汇总后纳入预算报告;

3.学院各办公室临时性急需购买办公用品的,须由各办公室提交采购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后购买;

4.行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事宜;

5.办公用品到货后,办公用品管理人员应认真对照清单验收入库,建帐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三、办公用品的领用、使用

1.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由办公用品管理员及时通知各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

2.凡领用办公用品须详细填写《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不得违规发放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管理员应建立办公用品台帐,定期汇总办公用品的发放及领用等情况;

4.各类办公用品的使用须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人负责办公用品的维护及管理,以保持办公用品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5.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办公用品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办公用品管理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一九年五月六日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 ©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  邮编:130061 电话:0431-88502382  E-mail:bianjiang@jl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