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心 发表于: 2017-10-15 11:43 点击:
根据学校教务处2016-3-8通知,将在近期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吉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题鉴定工作。学院定于2016年4月18日对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进行现场作品验收,请申请结题的项目组负责人于2016年4月14日前通过QQ的方式发出结题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立项申请书》一份,《指导教师意见表》一份,《结题鉴定书》一份,工作笔记,《成果介绍》一份,《成果汇总》(电子版一份),成果证明若干。以上材料在验收当天带至验收现场。具体要求和附件见校内通知
http://oa.jlu.edu.cn/cache/20163/show232572.html。
4月18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组,可在4月18日—4月25日期间进行改进完善,参加2016年4月25日的二次验收,所需材料与第一次验收时相同。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结题鉴定书》,最终提交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结题鉴定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工作笔记,《成果介绍》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成果汇总》(电子版一份),成果证明若干,《作品简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创新项目学分表》每个成员一份。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按照“负责人姓名+材料名”命名的规则,在4月27日下午4:00前发送至75297060@qq.com,纸质版交地质宫2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