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10-27
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八项权利:(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休息休假的权利;(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例如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等。
劳动者应履行的五项义务:(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5)讲究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