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印制,具有防伪功能。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我校的就业协议书在发放时己经签署了学校和学院的意见,因此毕业生填写后,用人单位签字即生效。因此在签约时要注意:
1、签约前的了解洽谈十分重要。毕业生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情况,其中单位隶属很重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意见才能有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还需要主管部门审批。
2、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同时应写明双方违约的处理办法。如果报考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有些毕业生向用人单位隐瞒这些情况,这是不可取的,也会带来许多麻烦。
3、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中工作年限和待遇的要求。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到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
最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即遇到问题犹豫不决时,应及时向学校主管就业的老师咨询,征求他们及家人的意见,慎重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