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印制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唯一有效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自行涂改、毁坏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果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丢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在当地省级日报上声明作废,然后由学校上报省级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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