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挥学校作为毕业生供需信息主渠道的作用,组织毕业生参加“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学校将每年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沟通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毕业生供需信息网络,广泛征集毕业生需求信息,向毕业生公布,毕业生将主要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中确定自己的就业意向,并在学校统一组织下参加“双向选择”活动,落实就业单位。
[2]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面临新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毕业生在增加择业自主权的同时,产生了新的思想困惑,遇到了新的现实问题,引发了新的心理矛盾,为了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学校将从就业形势分析、就业政策宣传、择业技巧训练、择业心理调试等各个方面对毕业生进行系统的指导和训练。
[3]推荐毕业生。“双向选择”过程中,学校将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创造条件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采取措施促成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根据优生优分的原则,承担推荐毕业生就业的义务。
[4]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方针政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调控指标。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制度后,国家计划分配的性质并没有改变,学校在编制分配计划时,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就业方针政策把关,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合理确定毕业生择业范围,采取各种激励或约束措施,规范毕业生的择业行为,调控毕业生的就业流向,使之趋于合理,确保上级各项宏观指标的完成。
[5]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接轨的重要纽带,是学校进行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素质的重要推动力,毕业生就业情况能够比较准确、灵活、及时地反馈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从而为学校改革通过可靠的决策依据,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