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者,才能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等七种。教师资格条件包括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7个方面。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上述几种条件,经过法定程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初步审查;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面试、试讲、考试考核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是否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认定机构于法定的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以邮戳时间为准)决定是否认定申请者的教师资格,并通知申请人。
我校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长春市教育局考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长春市教育局的网站www.ccddin.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