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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2-09-22 点击:
学院全体师生:
按照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修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综合评定净加减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组评加分实施细则》(详见附件2)。
现予以公布。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