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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信息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加强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管理的通知
教务办 发表于: 2017-04-18 10:07  点击:

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学院定于第8周(周)进行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请督促各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周的具体检查时间,并通知本组学生和老师。具体规定如下:

1、毕业学生与指导教师明确验收指标,填写学校下发的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表》,作为中期检查材料存档。

2、中期检查没给成绩的、以及每组成绩不合格学生给予警告,并于第9周进行二次检查,再不通过者则终止毕业设计,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3、凡是参加校外毕业论文(设计)的同学,必需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联系校外实习的同学。由校外指导教师出具学生在校外实习的进展报告及表现并签字、加盖公章寄给各组。由各组组织专家认定给出成绩并交两系审核。否则,视为中期成绩为零分。

4、毕业设计要求学生必须到实验室,无论做硬件、软件、仿真内容的学生。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自查表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17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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