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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举行第三届吉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教务办 发表于: 2017-06-05 14:01  点击:

 

关于举行第三届吉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2017年06月05日 09:11  教务处
 
校教字[2017]33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及全校师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根据《关于举办第三届吉林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校教字 [2017] 11号)要求,校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校赛时间
    2017年7月8日全天,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报名方式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参赛团队务必于2017年7月7日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参赛资格完全依照网上报名信息,即参加校赛名单与网上报名名单一致。
三、 参赛材料
参赛团队需提交的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5分钟演示PPT及1分钟展示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计划书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技术(产品)或服务、商业模式、市场、团队、财务等。
2.电子版材料:现场比赛用的演示PPT(office2010版以上,不超过5分钟);1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要求为MP4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间严格控制在1分钟以内。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
3.相关说明: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材料提交:各参赛团队负责人请于2017年7月7日当天(8:00-15:00)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上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鼎新楼A334室),上交材料时直接就7月8日校赛的答辩顺序进行抽签排序。
四、 评审流程
1.参赛团队的一名负责人通过展示5分钟PPT、1分钟微视频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6分钟);
2.答辩后评审专家组就项目对参赛团队负责人(或团队中的任意一名成员)进行提问,并由被询问人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点评(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 赛事规则
为保证大赛评审工作科学严谨、客观公正,根据赛程安排,大赛专家委员会将完全参照《第三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进行本次校赛项目遴选评审工作。
吉林大学大赛组委会联系人:蔡印,85166784。
吉林大学第三届“互联网+”大赛QQ群号:511506387
 
 
附件:1. 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组织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7】25号
  
 
 教 务 处
2017年6月5日
 
相关图片:
 

附件:
1.第三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组织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7】2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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