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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综合测评组评加分实施细则
发表于: 2019-09-30 17:12  点击:

 组评综合表现成绩(满分4.5分)

由于系统要求组评最低分数为60分,则系统录入组评综合表现成绩=4.5×60%+加分项总和*0.25*200/9


(一)竞赛(最高不超过2.4分)


国一

国二

国三

省一

省二

省三

省成功参赛

校一

校二

校三

校成功参赛

电子类

1.9

1.6

1.3

1.2

1.0

0.8

0.2

0.8

0.6

0.4

0.1

基础学科类

1.9

1.6

1.3

1.2

1.0

0.8

0.2

0.8

0.6

0.4

0.1

创新创业类

1.9

1.6

1.3

1.2

1.0

0.8

0.2

0.8

0.6

0.4

0.1

英语竞赛

1.3

0.8

0.4













注:1.同类不同级别获奖可以累加。

2.基础学科类竞赛包含数学建模大赛、物理学科竞赛、化学生物竞赛等。

 

(二)科研成果与创新项目(最高不超过2.4分)

                专利


前三名设计人

其他设计人

发明专利

1.5

1.0

实用新型专利

1.2

0.8

软件制作权

1.2

0.8


注:1.专利授权后才可按照表格项加分,如只是受理,表格项分数×0.5

2.专利内容属同一项目的不累加。

论文


前三名作者

其他作者

SCI\EI\SSCI\ESCI检索

1.5

0.6

北大/科技核心

1

0.4

校级文章(科技文章除外)

0.3

注:论文提供原件并公开出版视为有效,期刊录用通知有效,SCIEI检索提供检索号有效。

大学生创新、创业实验项目


国家级

(已结题)

校级

(已结题)

国家级

(新立项)

校级

(新立项)

项目负责人

1

0.8

0.7

0.5

项目参与人

0.8

0.6

0.5

0.4

注:在限定期限内新立项项目、新立培育项目。 

(三)综合能力(最高不超过2.4分)

             职业证书


英语

4

英语

6

计算机

2

计算机

3

计算机

4

雅思≥6.5

托福≥90

加分

0.2

0.6

0.2

0.3

0.4

0.6





注:同类不同级别取最高成绩,不累加。

 

校级体育比赛


3

8名(前3名除外)

加分

0.8

0.5

参与校运动会


观众

集体项目

运动员(未取得名次)

加分

0.3

0.4

0.4

注:以上需班级负责人证明,集体项目含方队、广播体操、三路长拳、太极等。

获得荣誉


校级荣誉

院级荣誉

加分

0.5

0.3

注:最高不超过1分,提供证书有效(不包括校、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上述第一大类竞赛)。 

学习进步

加分要求

加分

上学年挂科,下学年重修通过,无挂科且班级排名前1/3

0.5

专业文化课成绩进步10名,试验班进步5(本年度无挂科)

0.4

 

志愿服务(含社会实践)


20小时-40小时

40小时-60小时

60小时及以上

加分

0.5

0.6

0.9

注:申请评奖评优同学需提供志愿服务组织提供的证明材料(包含志愿时长证明、图片视频材料)

加分项总和

学科竞赛


科研成果与创新项目


综合能力


总和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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