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毕设需要,与指导老师沟通确认后,如实且详细填写《毕设器件申请表》(附件1)或《毕设实验设备申请表》(附件2),其中如果对采购器件有型号或参数等指定要求,须在申请表后填写附加页,以提供网页链接、详细样式等具体参数要求。
2、填写完的申请表纸质版,经指导老师审核且签字确认后,交至实验室管理老师处。
3、器件申请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元,如有特殊需要,超过200元未达到400元,须由指导老师、系主任审核并签字;超过400元,须由指导老师、实验中心主任、本科教学副院长审核并签字。
4、提交纸质版的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电子版无需签字),一并发给实验室管理老师;
5、申请的设备原则上不能带离实验室,具体安排放置须与实验室管理老师沟通确认。
6、毕业设计结束后须将所有申请的器件或设备返还至实验室管理老师处。
7、实验室管理老师会根据收集到申请表,统一进行器件的采购及发放。
元器件申请表及实验设备申请表见附件。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6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