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 发表于: 2013-05-31 11:33 点击:
吉林大学关于批准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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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发[2013]105号
校内各单位:
为落实人才培养在高等学校的核心任务,全面总结近年来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表彰广大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突出贡献,我校开展了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经过基层教学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学校最终批准《哲学学科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等22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多元定位 融合渗透 构建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培养模式》等44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机械类实习实践教学改革与实践》等55项成果为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本次获奖的教学成果充分体现了我校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突出成绩,一大批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改革创新,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不断显现,必将对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希望各单位以本届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强教学改革和建设,充分重视对教学成果的交流和推广,努力把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附件:吉林大学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吉 林 大 学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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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