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21]310号)和《吉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发 [2018]22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文件精神,按照学校要求,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制修订了本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经培养单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8日
联系人:周琪
联系电话:0431-88502155
联系邮箱:zhouqi@jlu.edu.cn
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研究生办公室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