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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仪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排名的公示
发表于: 2023-05-24 10:15  点击:

为了满足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学院从2018级本科生开始实施专业大类培养,通过“低年级厚基础通识教育,高年级宽口径专业教育”的培养方式,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交流与表达能力、合作与协作能力、创造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学院制订了仪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现将《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仪器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适用于2022级仪器类专业本科生)》及2022级专业分流绩点排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22日-5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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