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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12-17 点击:
根据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工作文件精神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院字〔2020〕77号)要求,按照《2022年吉林大学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考生申请,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公布(见附件)。
仪器科学仪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