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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09102学期公共选修课的补充通知》
发表于: 2012-09-25 09:34  点击:

关于09102学期公共选修课的补充通知

教学研究科 发表于2010-01-14 11:26:00 点击:1696

校内各教学单位:
全校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经过调整分为核心课和任选课两部分,并对2009级及以后学生提出了新的课程选修要求。由于在09102学期选课过程中2009级学生对选课提出相关疑问,现集中解答如下。
1.2009级学生在09101学期选修的公选课按任选课记入学分,并且不能重复选修与已学过的任选课课程名称相同的核心课。
2.由于首批立项的核心课程建设标准较高,09102学期开出的核心课程量相对不足。学校将加大核心课程建设力度,开出量多质优的核心课程,充分满足学生对核心课程的需求。
3.鉴于学生选修核心课程的需求, 人文、社科、理学、工学、地学等学科增加第Ⅶ类核心课程(方法与技术)为限选课程类别,即:
人文:要求学生在核心课程Ⅱ、Ⅳ类中各选修2学分,在Ⅵ、Ⅶ中任选一类,选修2学分;
社科:要求学生在核心课程Ⅰ、Ⅲ类中各选修2学分,在Ⅵ、Ⅶ中任选一类,选修2学分;
理学:要求学生在核心课程Ⅳ、Ⅴ类中各选修2学分,在Ⅰ、Ⅱ、Ⅲ、Ⅶ类中任选一类,选修2学分;
工学、地学:要求学生在核心课程Ⅰ(或Ⅴ)、Ⅳ类中各选修2学分,在Ⅱ、Ⅲ、Ⅶ类中任选一类,选修2学分。

请各学院将此通知及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及时传达给2009级学生,确保选课的顺利进行。如有疑问请打85166422咨询。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

教 务 处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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