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4]18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吉教高字[2014]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进行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人选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退休的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1.满足吉林省教育厅所规定的省级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相关条件。
2.除上述条件外,候选人应作为负责人承担至少一项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含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规划教材、教学成果奖、精品教材等)。
三、推荐程序
1.每个教学单位按照申报条件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含公共基础或大类学科基础的单位可增加1人)。
2.校教学委员会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向吉林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4)和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5),一式八份,至少含一份原件;
2.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八份;
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增加学生评价环节,各单位应组织学生对所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情况填入学生评价汇总表。
3.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采用rm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学校教育技术中心协助完成拍摄工作。
各教学单位务必于4月9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文档发至tongjian@jlu.edu.cn。
联系人:佟健,联系电话:0431-85166422
附件:1.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吉林省第七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吉
教高字[2014]8号)
2.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3.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4.第七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本科)候选人推荐表
5.第七届吉林省高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基本情况简表(本科)
教务处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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